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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人民政府县志办公室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9KB

文档介绍
行。本条制度未尽事项,按劳动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作纪律制度一、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单位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单位领导的管理和教育;对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或不服从管理的,单位领导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全体干部职工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县志办所属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经济利益等合法权益。办公室内部资料、文字材料等,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传、外送。违反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未经单位同意,个人自行接纳的县志办以外的资料汇编、史志编纂等文字材料,文责自负。对私自接纳外部材料编辑,而影响正常本职工作的,依据影响程度,予以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三、办公室应保持整齐、清洁、美观、大方。每天工作开始前,要做好办公室内部清洁卫生。每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和法定节假日休假前,全体干部职工要做好办公室内部和办公区域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工作。四、全体干部职工享有参与单位民主管理、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同事间要加强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团结干事,创业兴办(办公室)。五、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业务知识和编纂技能的学习与提高,重视自我学习、自我提高。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严禁无人科室,杜绝长时间脱岗串岗,谢绝用办公电脑聊天、玩游戏和上班时间做私事。对来往办公室人员要热情大方,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文明接待,有礼有节。凡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和县委政府安排的全员参与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应予积极参与,树好单位整体形象。六、职工撰写业务学术论文,在市级志办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奖励200元;在省级志办刊物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在国家级志办刊物发表的,每篇奖励500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墨江县人民政府县志办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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