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单位名称: 地址: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不合格原因合格不合格水源卫生防护 防护范围及标记 生产区外围30米范围内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无生活居住区,无渗水厕所、渗水坑,无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渠道的修建。 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的外围30米的范围内,其卫生要求与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区相同。 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并采取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 地表水 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无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内无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其沿岸防护范围内无垃圾、废渣堆放,无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和装卸垃圾、粪便及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无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排放;无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卫生设施及涉水产品 水处理及卫生设施能正常运转。 各类储水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并有记录。 各类取水制水送水设备建立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有记录。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符合产品卫生安全标准的有关规定,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及检测报告。 水质检验 按规定开展生活饮用水的检验,测定项目及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检验频率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水质检验记录保持完整,档案保存完好。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不在生产场所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卫生管理制度和组织 有健全的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污染的环节,制订和落实防范措施,加强检查,严防污染事件发生。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有健全的卫生管理网络,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