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并协助瓦检员设岗。3、现场施工负责人:指定人员交瓦检员布岗,汇报矿调安排电工停电。需现场处理瓦斯时,组织人员配合瓦检员现场处理瓦斯。4、现场电工:负责切断相关地点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汇报矿调度室。5、矿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安排变电所变电工切断受瓦斯超限影响范围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落实现场撤人、停电、站岗情况,通知矿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通防科长。6、矿值班领导:通知通防科长、技术人员安排现场安全注意事项。7、通防科长:负责组织本科及相关人员,初步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提出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批准。8、总工程师:负责召开会议,分析瓦斯超限原因,研究处理措施,其会议议程如下:(1)通防科介绍通风系统,瓦斯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2)通防科介绍抽放情况,提出抽放方案、抽放方法及调整意见;(3)有关与会人员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4)总工程师决定处理方案及采取的措施,完成要求;(5)安全矿长对方案和措施的合法性把关;(6)矿长批示。9、通防技术员:按会议的决定编写处理方案,安全技术组织措施。10、各科、队长及施工单位:按措施要求完成任务。11、技术(地测)科:提供分析原因、制定方案的图纸和资料;12、生产管理及安检科:现场督促措施完成情况。在瓦斯处理结束后由通防科写出瓦斯超限的原因分析,处理报告,给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通报全矿各单位。二、处理瓦斯超限时的注意事项1、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所有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措施的要求进行,严禁从事与处理瓦斯无关的工作。2、在瓦斯超限的地点严禁使用铁器敲打设备。3、在瓦斯超限的地点除处理瓦斯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4、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必须安排专职人员检查瓦斯。5、在处理瓦斯超限的过程中,严禁私自关停瓦斯管路闸阀或瓦斯泵,如需停泵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停运.6、本预案从2014年4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