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监管制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监管制度为使学校资助管理工作规范及顺利实施,切实把国家这项“惠民工程”落到实处,增强管理工作职责,使学生资助工作得到落实而有保障,特制定本制度。1.加强国家资助政策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资助文件的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把这项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到位,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2.严格做好国家资助项目的申请、认定工作,规范评审程序。对学生的认定应按政策要求严格把关,按实际下达的名额执行。建立和完善受助学生相关资料,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3.做好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及时,做到无虚报、错报、重报、漏报行为的发生。4.国家资助项目严格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实行动态管理。5.各班级要及时向学校报送学生异动情况,学生资助管理应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国家资助项目的核发。6.严格按公示制度公示,对公示中出现的问题,记录在案,及时处理。7.学校资助管理要严格做好寄宿制贫困生补助生活费采取银行卡形式发放,做到无代领,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二次分配、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其他费用等行为。8.特别关注建卡贫困户学生,做到不漏报。对未申报资助的建卡贫困户子女,各班要尽到告知义务。对主动放弃的,要妥善保存其放弃受助资格的纸质承诺书。9.加强资助工作的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