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报告所发生的情况,并提出初步处置意见或建议。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调集资源和力量,继续监控、追踪事态发展,在力所能及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必要的人员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 (3)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最紧迫的工程抢险、设备抢修等工作,在危险区域或被污染的水源附近设立醒目警示标志等,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和控制 (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我项目部会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服从其统一领导和指挥,并迅速通知公司内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及时制定处理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 (2)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上岗到位,主持本项目部会商,根据工程特点,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处置建议供各级党委、政府维稳工作协调机构决策,并组织完成其下达的各项指令和任务。 (3)对事发现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上级部门维稳工作领导代拟部署和决策意见,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九、应急保障 1、我项目部根据标段实际情况,组建由安质环保部领导,保卫人员及经过培训的施工人员组成的维稳应急救援小组。 2、由设备物资部结合应急抢险、抢修等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 3、由安质环保部有针对性地加强维稳专业技术培训,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维稳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的实战能力。 十、善后工作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维稳工作机构的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有效的开展善后工作。 1、应急处置成果巩固恐怖袭击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我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继续保持或者采取措施巩固应急处置工作的成果,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 2、事后恢复与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