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学徒工、民工等)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岗前教育合格证”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3、对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本工程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有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三、检查1、项目经理部每周一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带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委会组织的专项和全面安全检查。2、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以附后表“项目安全评价检查表”为准。特别要把易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机械伤害”、“火灾”事故的场所作为检查重点。3、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做到“三定”及时整改、并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反馈制度”。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有关部门要制定整改计划,若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必须采取可靠防护或停止作业。四、安全管理1、班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和项目经理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班组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3、上班前,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要进行技术交底,要交待清楚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预防措施等;班中要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4、班组作业中,各成员要互相关照和监督,做到“三不伤害”。及时整修保养各类机具,确保安全有效。分类清理堆放各类材料,不妨碍交通和操作,不把建材、垃圾扔在安全网内或随意抛掷。五、事故处理1、项目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将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同时立即停止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施工队长和项目经理部有关领导。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在24小时上报公司安委会。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初步分析事故原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