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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招投标文件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7 |  大小:302KB

文档介绍
无效:①投标书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日期规定时间之后送达的;②在开标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标书的;③在定标之前投标人撤销投标标书的;④投标书中内容有涂改、修正,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印鉴的;⑤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未装入标袋内;⑥投标人的投标标书以及向招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⑦投标人互相串通,损害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⑧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缺项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前后不一致;⑨投标文件中未附承诺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⑩投标人的清单工程量与招标人的清单工程量不一致的。8.2.2招标代理单位将有效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九、评标9.1过程保密  9.1.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工程拦标价情况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该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9.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机构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9.1.3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招标代理单位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9.2投标文件的合格性鉴定 9.2.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机构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9.2.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相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完全相符。 9.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9.2.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改的函件和增加任何优惠条款的条件一律无效。9.3投标书的评价与比较 9.3.1评标机构将仅对按照本须知第2.9.2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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