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后勤保障部编制外员工管理办法文件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生反馈和《岗位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第五章劳动合同终止第二十九条因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勤保障部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原因,致使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关系终止的,员工应按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第三十条下列情形属严重违反后勤保障部的规章制度,后勤保障部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的;有煽动罢工、聚众闹事、赌博、吸食毒品、打架斗殴行为的,或酒后从事工作任务的;(四)发生负同等责任以上的事故累计达到3次的,或负同等责任以上单次事故造成损失超过5000元的;(五)利用职务之便公车私用、谋取私利、私收财物、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下级礼品的;(六)因管理、处置不善,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的;(七)伪造公文、公章,或故意损毁公文、重要单据的;(八)偷盗、变卖财物,或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超过500元的;(九)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十)违反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社会道德的;(十一)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学校、后勤保障部的规章制度的。前款第四项属于交通事故的,损失额按照赔付前的金额计算;属于其他事故的,按照发生的医药费等实际损失额计算。第三十一条员工应执《员工离职单》《员工离职工作交接表》前往人力资源科办理离职手续。手续办结的,后勤保障部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书。第三十二条对已离职但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不能的,人力资源科定期在兰州市主要媒体进行公告,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原有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经后勤保障部2018年11月15日第一届第一次三级职代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