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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项目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2017版)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3 |  大小:29KB

文档介绍
度应得绩效的40%。Р4.2.2 评估检查综合得分排名年度累计三次进入前三名的项目,给予建筑施工项目部5万元的奖励,开发项目部给予3万元的奖励,并将在年底颁发锦旗与奖杯,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晋职晋薪。Р4.2.3区域公司、建筑公司年度所有项目评估检查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在88分(含)以上且标段单次评估不低于83分,给予公司5万元的奖励;区域公司、建筑公司年度所有项目评估检查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在83(含)-88分且标段单次评估不低于80分,给予公司3万元的奖励。注:建筑四川分公司和华东分公司作为一个考核单位。Р4.3 处罚Р4.3.1 评估检查当次综合排名后三名,且项目综合得分在83分以下的项目,倒数第一名处罚项目管理人员月度应得绩效的100%;倒数第二名处罚项目管理人员月度应得绩效的70%;倒数第三名处罚项目管理人员月度应得绩效的40%。Р4.3.2年度连续二次综合排名进入后三名,且平均分在82分以下的项目,给予建筑施工项目部3万元的处罚,给予开发项目部2万元的处罚,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有权建议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将项目负责人薪酬降一级。Р4.3.3区域公司、建筑公司年度所有项目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在81分以下,给予公司5万元的处罚;区域公司、建筑公司年度所有项目综合得分的平均分在83分以下,给予公司3万元的处罚。Р4.3.4项目安全文明检查年度内综合分数连续三次进入后三名,且单次安全文明综合得分低于75分,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有权建议集团绩效考核小组将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公司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薪酬降一级。Р4.4 说明Р4.4.1项目管理人员指开发项目部、施工项目部除工人以外的所有管理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总监、项目正副经理、项目经理助理、技术负责人、主管、主办、员。Р4.4.2 项目部、区域公司和建筑公司年度累计奖励和处罚,均在集团年会上公布并颁发锦旗、奖杯及奖金。Р5.单项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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