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报表; Р ③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竣工结算报表, 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一致后,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Р 3)项目监理机构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Р 4)总监理工程师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Р 5)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进行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Р 6)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建立周(月)完成工程量统计表,对实际完成量与计划完成量进行比较、分析,制定调整措施,并在监理周(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 Р 7)现场监理人员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的施工和监理资料(特别是过程照片),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Р8)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应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Р(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Р 1)项目监理机构按下列程序进行工程进度控制: Р ①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Р ②现场监理人员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分析;Р ③当实际进度符合计划进度时,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进度计划;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现场监理负责人应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增加施工人员或增加施工班次等有效措施进行纠偏并监督实施;Р 2)现场监理人员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制定进度控制方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报送建设单位;Р 3)现场监理人员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并记录实际进度及其相关情况,当发现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承包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当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及时报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商定采取进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