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1.5.2.6 定期检查各生产使用单位对本专业设备首席负责制的开展情况; Р1.5.2.7 针对本专业设备首席负责制的开展执行情况,在设备管理例会上应定期通报。Р1.5.3 各生产使用单位职责Р1.5.3.1 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支持设备部对A、B类设备首席负责人工作的安排并支持设备首席负责人的日常工作; Р1.5.3.2 根据本单位分管设备,建立C类设备首席负责制管理网络并监督实施。Р1.5.4 A、B 类设备首席负责人职责Р1.5.4.1 熟悉、消化分管设备运行、维护、安装等要领书资料,正确指导、检查、督促岗位操作人员及其它相关专业按规程进行操作,维护保养好设备。Р1.5.4.2 对分管设备或系统按技术规范要求制订巡点检记录,准确把握设备运行现状,点检记录要求每月不少于两次,月初、月末各一次。Р1.5.4.3 对分管设备和系统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给予指导;对设备事故及隐患及时牵头分析研讨,拿出书面处理办法并监督落实,重大问题交专业组讨论并按时参加研讨会。Р1.5.4.4 根据窑、磨及生产运营安排,及时编制分管设备检修计划,上报专业管理部门汇总并保证计划的准确性。Р1.5.4.5 检修中从备件、材料、工器具、方案编制交底,检修技术过程控制、进度等方面严格落实,检修中担当技术第一责任人。Р1.5.4.6 建立、健全分管设备台账,内容包括设备维修记录统计表,备品配件及主要材料目录清单、备品配件及材料消耗统计表、设备图纸资料,并确保连续性。Р1.5.4.7 建立、健全分管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设备检修规程等,每月对所分管设备进行技术分析、总结。Р1.5.4.8 对分管设备检修中相关备件消耗要认真审核把关,保证准确,按《备品配件管理标准》要求做好分管设备旧件。Р1.5.4.9 每月22日前申报备件计划并提交给设备部,并核实库存,了解分管备品配件分类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