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乙方从事工作内容为:岗位从事工作。在该工作范围内乙方应服从工作需要,并服从甲方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的正常工作调动;2.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对乙方提出的工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按岗位职责和规范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条件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四、工作报酬待遇1. 因乙方属于内退人员,甲方将不承担其社会保险费用;返聘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考核方案相结合的方式,每月18日前向乙方支付薪酬。五、协议的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协议且无需支付违约金:(1)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服从甲方管理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如乙方的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4.除本条第2、3项规定情形外,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需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甲同意后,乙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并做好工作交接。若乙方未按本条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六、协议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1.协议期满;2.乙方必须与每次续签返聘协议的3天前提供身体健康体检证明,否则协议终止;3.乙方在返聘期间患病或负伤,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协议终止。七、工作交接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3天内办理工作交接。八、其他事项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2.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