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反应等特殊情况的,医院与配送企业终止药品购销合同。Р四、公示、通报制度Р1、药剂科每月(季度)将医嘱、处方的监测与分析结果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院内中层干部会上进行公示。Р2、对使用金额与使用数量超常增长的前3名的药品、不合理用药比例(抽查病历中该医师用药不合理病历数与抽查病历数之比)排在前5名的医师及其它不合理用药的情况,由合理用药考核小组在院周会或其它适当途径通报。Р3、其他公示、通报内容:Р(1)每月公示、通报临床科室药品使用比例、新农合药品使用比例、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等情况。Р(2)每月公示、通报全院药品前20位排位情况表;公示住院部用药前20位与门诊用药前20位排位情况表。Р(3)每月公示、通报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前10位排位情况表。公示全院、科室和医师抗菌药物使用量、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排序情况。Р(4)每月公示、通报使用金额排序前十位的药品及相对应药品用量排序前十位医师情况。Р(5)每月公示、通报全院临床使用药品增加幅度超过30%的品种。Р五、约谈、整改制度Р1、合理用药考核小组发现医嘱、处方有不合理用药现象时,立即与相关医师联系,并协商更改方案,对无正当理由并拒绝更改处方的处方医师提出批评警告直至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Р2、对1月内累计3例次及以上出现不合理用药的医师,由院部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戒免谈话,每月有累计3例次及以上不合理用药且连续存在3月的医师,停止处方权1月并到医务科学习,连续6月存在上述现象的停止处方权3月并报县卫生局备案;如因不合理用药被投诉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Р3、科室主任加强管理,对合理用药考核小组反馈的不合理用药现象及时整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Р4、合理用药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医师的用药情况采取PDCA循环管理模式,以达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