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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实施方案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要组织班主任、教师进行入村调查,由受助学生村委会签字盖章,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Р(四)公示。学校将拟资助名单在学校内及学生家庭所在村、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Р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受助对象,学校应及时查实处理。不符合受助条件者,应予取消。Р(五)核定。公示无异议后,由班主任领取申请表发放给学生,并收取学生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填写《2016年春季学期“一补”资金发放花名册》签字。手续齐全后学校发放资助金。Р(六)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学校对贫困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生档案资料库,随时掌握贫困生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对弄虚作假、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的贫困生,终止资助。Р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发放助学金Р1、违纪违规受处分者。Р2、为获取助学金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或平时生活消费与申报中家庭实际情况出入较大者。Р3、因病(事)休学或请长假时间在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的学生。Р4、开学半个月后转入或中途转出的学生。Р八、加强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专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Р学校要加强监督力度,对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资格认定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各班主任监督本班“一补”学生把资金用到学习、生活上去。尤其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少有约束,可能会有铺张浪费行为,学校、班主任对学生要加强勤俭节约教育,积极沟通家长,力争“一补”资金的有效使用。学校要加强对享受资助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的资料保管(包括学校发放生活补助费照片及受助学生的留影),将这些资料作为最基本的原始依据存档。Р“补助资金”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其它按照各自分工完成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未按资助工作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工作马虎,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Р  弥陀寺乡初级中学Р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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