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协商和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江俊农业生态园特签订如下果树认领协议:Р 一、协议双方:Р 甲方: 乙方:大连市金州区登沙河江俊农业生态园Р二、认领内容:Р 01.认领方式: 甲方只参与樱桃树的果实采摘与管理,不享有树木产权。Р02. 甲方认领树种为樱桃树,认领数量为棵,认领期限为一年。认领资金为元/年/棵,作为一棵树的水、肥、管理费。Р03.认领树木地址: 。Р 03. 乙方保证甲方认领的果树在月成熟采摘。Р 04. 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认领果树的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活动。Р 三、甲方的义务:Р (一)甲方义务Р 08. 甲方对认领树从事的技术实践及管理活动,须在基地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照基地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不得从事有损认领果树正常生长的活动。Р 9. 甲方须按照乙方规定的范围内悬挂宣传品。Р 10. 甲方在园内从事劳动及采摘活动时,不得对非认领树进行技术操作及各种伤害。Р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Р (一)乙方权利Р 11. 乙方有权对认领树进行正常的灌水、施肥、修剪等管理操作。Р 12. 乙方有权对甲方悬挂宣传品的大小和悬挂范围等做出统一规定。Р 13. 甲方有违约行为或操作,乙方有权对其行为进行纠正。Р (二)乙方义务Р 14. 乙方必须及时对果树进行灌水、施肥、修剪等田间管理,确保完成协议规定的果品产量及质量。Р 15. 甲方需对果树进行技术操作时,乙方必须派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Р 16. 甲方按协议规定悬挂宣传广告牌时,乙方必须给予协助配合。Р 17. 甲方采摘时,乙方要为甲方提供包装等方便。Р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Р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 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Р 甲方已交认领金金额: 元(请用大写)。Р缴纳日期为: 年月日。Р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Р联系电话:Р 宅电: 基地电话: Р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Р Р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