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定期组织年检并实行分类管理。定期对合格幼儿园进行社会公示,悬挂绿色标识牌。新建幼儿园需达到省定办园条件,现有幼儿园尚未达到省定办园条件的,由各级制定规划,确保2020年全部达标。制定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幼儿玩教具、幼儿读物审核配备指导办法,严格审定和准入制度。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和民办幼儿园年检制度,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督和管理。Р2.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同时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完善备案程序。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Р3.坚决遏制无证办园出现。建立以各级政府牵头组织,综治、教育、建设、卫生、公安、物价、民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同时,设立无证办园有奖举报制度,对出现的无证办园做到坚决取缔,并妥善分流和安置在园幼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核界定早期教育培训、教育咨询机构的经营范围,防止无资质机构变相举办学前教育。Р4.加强幼儿园安全、卫生等管理。各级要根据《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严格落实《区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卫生等保障工作,综治、安监、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警、交通、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协调配合,依托镇(街道)、社区组织建立无缝隙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卫生防护体系。幼儿园要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放在工作首位,制定实施《幼儿园管理一日常规》制度,按照有关安全、卫生等管理规定,配足配齐安全保卫和卫生管理人员及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卫生责任制。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园”的原则接受适龄儿童入园,禁止使用未经准入的车辆接送幼儿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