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服务平台提供者对网络交易从业者的资格审查所存在的差异性,有效打击虚假资料、伪造执照行为,为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资料。Р(二)自动化接诉平台。以现有12315平台功能为基础,建立全方位网络消费服务平台。一是自动将各类投诉、举报、申述分派给具有管辖权限的工商部门;二是动态跟踪功能,记录各类处理信息,对于处理超期情况能够及时预警;三是与电子执照系统数据共享,可以将投诉信息与电子执照绑定;五是规范远程坐席电话受理服务,逐步建立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资料库,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消费服务咨询,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自动化的接诉平台将有效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并逐步成为全国最权威的信用评价平台,使消费者可以实时查询商家被投诉、申诉的情况,全面掌握商家的经营资格、信用状况Р等,促使网络交易市场经营者重视每一位消费者、每一笔交易。Р(三)规范性合同文本。新三定方案赋予了工商部门合同监管职能,网络交易合同涉及各行各业,种类繁多,交易细节各不相同。不规范的合同是造成消费纠纷的重要因素之一,工商部门作为合同监管职能部门必须及时梳理各类网络交易合同,高度抽象出共有属性,提出通用范本。通用范本应包括生产、销售、支付、快递、保险等环节中的共通点,明确划分交易过程中的权力和义务。Р(四)数字型法律文书。《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的颁布和实施让工商部门对网络交易市场的监管有了法律法规支持,但是诸如《警告》、《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送达和签收却给工商部门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网络市场经营者的联系方式主要以电子邮箱、电话、手机、聊天账户为主,其地址的不确定性,造成法律文书的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都很难实现。所以探索数字型的法律文书具有现实意义,尝试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工商数字签名,将各类法律文书数字化,通过邮件、彩信等形式完成送达和签收,既节省了行政成本又提高了行政效率。Р作者:陈先Р审核领导:杨英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