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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制度与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管评价要求、细则和整改措施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24KB

文档介绍
,医院总务处负责安排专人对全院各科室医疗垃圾进行上门收集转运。根据各科室医疗垃圾产生量的不同,转运工作人员每天按规定时间(避开病房开饭时间)、用专车到各科室收集已分类包装的医疗废弃物,并从规定的路线将医疗垃圾转运至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中转站。转运人员在转运前应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警示标识和标签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弃物产生科室、废弃物名称、重量或数量、收集时间、交接人双方签名或盖章。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在指定地点对运送车辆和工具进行及时清洗和消毒。 Р2.5.3医疗废弃物暂时贮存中转站应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禁止饮食”警示标识,集中回收所有医疗废弃物,必须贮存在固定场所的专用垃圾桶(由取得许可证的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提供)内并加盖,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或就地存放。医疗废弃物最终由取得本市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单位定时上门回收,根据医疗废弃物产生量每天至少回收1次,用清洗干净的垃圾桶更换回收已盛装的医疗垃圾桶,做到密闭转运,根据定点回收交接登记联单制度填写转移联单,双签字后双方各持1联保存,至少保存3年。Р Р2.5.4医疗废弃物院内转运及定点回收交接登记联单制度。为规范交接转运登记,医院统一编印“医疗废弃物转运登记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发出登记本”。废弃一次性低危险性注射器、输液器与其他医疗废弃物及高危险性废弃物分开登记。每次回收和转运交接双方均应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弃物产生科室、数量或重量、收集日期、交接双方签字。所有医疗废弃物最终由苏州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定时上门回收,并根据定点回收交接登记联单制度填写转移联单,交接双方各持1联保存。 Р2.6加强监督管理 Р医院将废弃物管理列入管理考核内容,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同时配合卫生执法部门进行常规检查,并将结果与奖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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