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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山西省繁峙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若干思考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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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的规模应与其财政、组织、技术、管理能力相适应。二是人们的需要,要求乡镇规模应方便群众办事, 有利于政府公共物品的供给。三是发展,要求乡镇规模的设置应该有利于整个区域的发展。Р 3、严肃编制管理,优化干部队伍Р 乡镇村合并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温家宝总理指出的" 食之者众, 生之者寡" 的不良现状,但不能只减员不增效。乡镇(村)合并后, 必然会进行新的任命,可以此为契机规范乡村机构编制管理来实现增效[7]。此外,可鼓励原有干部提前退休, 或创办企业、经营实体, 并对其予以优惠政策。Р 城镇化是产业集聚和人口集中的渐进过程, 镇的设置需要有相应的产业支撑、人口规模。如果在要素不足、经济辐射能力不强的情况下盲目设镇, 有悖经济发展规律。而此次繁峙县的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显然忽略了这一点。因此, 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区分乡镇建制有其重要意义。Р 参考文献: Р [1]百度百科.繁峙县[EB/OL]http://baike./view/498699.htm. Р [2]李斌等.繁峙县志[M].北京:今日中国出版社,1995:42-44. Р [3]祝宝江.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难题的实证研究[J].北方经济,2005,(3). Р [4]查志强.对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若干思考[J].资料通讯,2002,(10). Р [5]孙琼欢.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若干思考[J].山东行政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报,2006,(3). Р [7]赵国栋.近三十年山西行政区划研究综述[J].陕西社会科学论丛,2011,(2). Р 作者简介:樊一帆(1986.8-),女,山西忻州人,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文地理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从事人文地理相关领域的研究;于婕(1987.6-),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人文地理专业2011级硕士研究生,从事人文地理相关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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