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施工安全监理管理办法2015-8-22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2KB

文档介绍
4.施工现场应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方式,工作零线和PE线严格分开,配电箱及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5.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开关,动作电流必须符合规定,并定期试验。海上施工应急管理安全监理监理单位应加强海上施工船舶、施工人员应急处置的安全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应检查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任务编制的应急预案,以及组织的应急预案培训和施工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技能。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见证,施工单位组织的施工船舶和施工作业人员开展的应急实战演练(包括程序性和检验性演练)或桌面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参与演练效果评估,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改进海上施工的应急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海上施工应急处置的能力。海上施工环境保护监理(一)施工作业过程中,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以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严禁破坏施工涉及区域的水系、海洋环境和自然保护区。(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或施工船舶管理单位,加强海上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保护管理。施工作业船舶产生的残油、油污水、含有有毒物质洗舱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应集中存放,并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任何人不得直接将施工作业船舶产生的残油、油污水、含有有毒物质洗舱水、建筑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物向水域排放或倾倒。海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为员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等。积极开展安全文明宣传活动,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增强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整体的安全素质。定期对施工区域安全文明施工危害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并将检测结果存入安全文明生产档案。第四章附则本办法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