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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督内容和监督方法。Р 3、严厉查处党内违法违纪行为。大胆检举揭发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违纪党员的处分意见,保护举报人正当权益,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吸取教训,健全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堵塞漏洞。Р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发挥党员在机关作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抓党建促效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听取粮食经营者的意见,认真解决他们提出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Р 二、责任分工Р 1、党支部书记是落实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责任制工作要亲自抓。Р 2、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委会成员,对党支部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要有明确分工,在支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并做到团结协作,尽职尽责。Р 三、考核及奖惩Р 1、根据合理定标、量化考核、百分评比的原则,统一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采取百分制的考评办法,并以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来反映党支部工作的实绩和效果。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达标;60-79分为基本达标;59分及以下为不达标。Р 2、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检查考核,根据党组织的管理关系自上而下逐级负责。Р 3、各党支部要按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在每年11月上旬以前完成对落实《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自查打分、自定考评等次,并报上级党组织,以备审核验收。11月中下旬,由市局党组、监察科组织考核小组,对申报达标党支部进行抽查、审核验收。通过听(听汇报)、看(看记录)、谈(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进行全面综合考核,确定考评等次。Р 4、对于达标党支部,由市局党组给予通报表彰,发给达标证书,并给予奖励。对上一年达标,而当年考评不达标的党支部,要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工作不达标的党支部,要给予通报,问题严重的,要对其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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