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交通保障,上述“十有”中会议室可合并使用,公务交通保障可灵活安排。村(居)纪检小组要按照“四有”标准完善:即有办公室、有办公桌椅、有文件柜、有举报电话,村纪检小组的挂牌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规范,对于举报电话的配备,有条件的村可安装固定电话,不具备条件的要将村纪检小组长的手机号码作为举报电话。同时,完善好镇、村各级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信息平台,以便开展工作。Р2、加强经费保障。镇纪检监察组织所需办公办案经费列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预算核定我镇4万元办公办案经费,实行单独列支,由镇纪委使用,保障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Р3、落实办案补贴。按照广纪发[XX]23号文件精神要求,全额保障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每人每月补贴220元,其他纪委委员每人每月补贴100元,村(居)纪检小组长每人每月补贴200元,村(居)民小组廉情监督员每人每月补贴电话费20元。Р4、严格工作考核。镇纪委将村(居)纪检小组长误工补贴的60%作为基本补贴,按季度发放,将误工补贴的40%作为绩效补贴,根据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Р四、工作要求Р(一)落实领导责任。推进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镇党委书记、镇长负主要领导责任,镇纪委书记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把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包片挂点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Р(二)加强组织协调。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向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镇纪检监察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Р(三)抓好监督检查。镇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指导和督查,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并定期向县纪委、监察局和镇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