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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民主法治村”制度汇编(精选)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7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关准备。Р2、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Р3、民主评议要以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内容,应当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来确定和调整。Р4、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作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的总结汇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也可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测评。Р5、民主评议党员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党内外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步骤。Р6、支部将评议情况及时通知每个党员,表扬先进,教育党员争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对评出的不合格党员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分别做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组织除名等处理。Р四、流动党员管理制度Р 1、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Р 2、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员因特殊情况外出来不及事先报告的,必须在外出后30日内准确详细报告有关情况。市外流入的党员,应当在活动地点相对稳定后15日内持党员有效证明(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手册等),到活动所在地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根据党组织要求提供真实详细的情况。Р 3、党员外出流动,除临时性短暂外出只须开具党员证明信外,所在党组织都必须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活动地点相对固定且流入地建立了党组织的,还应当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Р 4、党员在流动期间要主动与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日常组织生活,每次返回流出地,主动交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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