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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医学院医院行政后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人改正,并视情况扣分,记入月底考评。Р新进及调、离职人员的考核Р(一)新进员工入职试用期不作考核,亦不发奖金,转正后按当月转正后天数比例计算奖金比例,并参加考核。Р(二)调职员工在调职当月不作考核, 奖金按医院其它有关规定发放。Р(三)离职员工离职当月不予考核,也不计发绩效奖。Р每月5日前由各部门考核人员将本部门评分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Р院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考核评分情况,予以调查审核,并将审核反馈情况记录在案,汇总后,上报院长审批,院长签字审定后,由核算科负责执行。Р核算科根据评分情况,计算绩效奖金比例,与考核月下月20日前核算发放完毕。Р第四章考核奖惩Р考核每月根据《扣分标准》评出每位被考核人员分数,以百分制计算,对照等级标准,得分为一级、二级发全额奖金,三级发80%奖金,四级发60%奖金,五级扣除全部奖金。Р绩效考核扣发奖金列入年度考核奖励基金帐户,对先进、优秀人员实施奖励。Р被考核人员年度内有三个月考核分为五级者,年终奖扣除,并予以院内行政处分处理。Р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考核分为四级者,予以调换工作、降薪处理。Р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职责履行”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撤职、调换工作处理,并降薪处理。Р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四个月在“工作执行力”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Р停职停薪处理。Р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三个月或累计五个月在“劳动纪律”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扣除年终奖50%。Р被考核者年度内连续二个月或累计三个月在“品质素养”方面扣分超过25分的,予以院内行政处分处理。Р第五章附则Р绩效考核每月汇总后交人事科备案,由人事科按月和部门整理归档,以供年底评优参考。Р对于考核过程中出现人为的不公正情况,医院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以上处分,并对考核结果重新界定。Р绩效考核办法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和修改,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审定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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