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在协会组织管理下开展工作,服从协会领导。由协会负责办理聘任的各项手续,颁发专家证书,并建立专家档案;6.2专家要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协会组织的定期和不定期相关技术活动。对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者,亦未派代表参加或提供书面意见者,协会将予以解聘并提请其所在单位另行推荐其它合适的人选;6.3在未取得协会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以“协会专家”名义从事相关技术活动;6.4专家的聘期为5年,与协会理事会任期一致。聘任期满,协会依据其专业工作能力、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参加专家组相关活动情况以及有无投诉等内容,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填写《专家业绩考核表》,由协会存档;6.5聘任期满,按专家聘任程序重新进行续聘,可连聘连任。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附件一平板玻璃专业委员会专家成员基本条件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办事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能胜任评审、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二、从事平板玻璃专业技术工作(产品研究、设计/标准/生产/检验等)五年以上,具有较深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平板玻璃产品的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特点并掌握评价方法,能解决平板玻璃生产、应用中的实际技术问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平板玻璃专业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附件二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专家审议表年月日姓名单位名称彩照性别职称(※)邮政编码年龄联系电话传真民族手机E-mail学历现住址现役职务个人专长身份证号(※)党派组织名有无专利(※)几项有无学术论文(※)几篇个人简历单位意见单位盖章附:(※)字需附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