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Р四、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性知识和自我保护方法教育。Р五、各校点要按规定开展好防“六灾一渗透”安全教育,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职责,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改,协调配合综治、安监、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扎实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Р六、各校点要千方百计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8%以内。Р七、各校点要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落实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措施。Р八、各校点要按照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未成人在校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Р九、有条件的校点每学期至少要出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Р十、各校点要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及有关法律和部门规章制度规范教职工从教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将师德师风建设考核落到实处,执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制。Р十一、各校点教职工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主动制止侵害行为,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领导,各校点领导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教管中心。Р十二、各校点全体教职工每学期至少要写一篇“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心得体会。Р十三、严禁男性人员擅自进入女生宿舍,严禁住校女生擅自外出超时不归。Р十四、严禁教职工在非公共场所或非在校学习时间辅导学生、安排事务、处理教育教学等问题。Р十五、严禁午间及下午放学后滞留学生进入教师宿舍或办公室。Р十六、各校点全体班主任教师每学期对班级所有学生要至少完成一次以上家访或电访,科任教师每学期对相应班级留守儿童至少完成一次家访或电访。Р十七、各校点各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讨论“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Р十八、各校点三年级以上班级每学期至少要在学习园地办一期“未成年人保护‘一法一条例’”宣传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