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具等)。Р(3)业主对合同的履约情况(如资金、投保、移交工地、图纸等)。Р(4)监理工程师动员阶段的工作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套、职责分工等)及提供工作条件(如办公室、通讯、食宿等)。Р(5)明确监理例行程序Р①原材料(设备)报验程序。Р②工程质量报验程序。Р③设备加工订货、报验程序。Р④搅拌站、试验室资质审查。Р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Р⑥工程计量、工程支付款申报程序。Р⑦经常性工地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Р4.3.2工程例会Р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主持召开;Р2)按约定时间召开工程例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Р3)会前发送《监理通讯》至参加会议各单位。通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Р4)工程例会时间间隔为一周;Р5)监管多个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所监管项目的工程例会;Р6)其他事项参照《山东省施工监理规程》。Р4.3.3专题会议Р1)项目总监或业主主持召开;Р2)如遇紧急处理一般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Р3)如需监理部、总工办参加会议,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提前通知;Р4)需业主代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Р5)需承包方负责人、分包方负责人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Р6)需设计人员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Р7)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Р8)如需专家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并向业主明确费用。Р4.3.4经常性工地会议Р1)目的:研究工程计划、工程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和其他有关事项。Р2)时间:宜每周召开一次。Р3)参加人:业主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参加。Р4)主持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Р5)会议主要内容: Р(1)对上次会议纪要的确认和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Р(2)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和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计划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