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Р1.12.监理主要工作方法Р1.12.1现场记录。监理人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Р1.12.2发布文件。监理人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Р1.12.3旁站监理。监理人改革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Р1.12.4巡视检验。监理人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Р1.12.5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人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式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Р1.12.6平行检测。监理人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的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Р1.12.7协调。监理人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的调解。Р1.13.工地例会Р1.13.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人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Р1.13.2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研究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的周期、地点。Р1.13.3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内容:Р(1)检查上次例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Р(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落实措施。Р(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Р(4)检查工程质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Р(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适项。Р(6)其它有关事宜。Р1.13.4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Р1.14监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