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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建设工作的几点思考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73KB

文档介绍
区依法自治。其次,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确需社区完成的行政工作和群团工作任务,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经县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组批准后,方可进入。再次, 积极探索政府与社区互动的运行机制,真正处理好政府和社区的“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Р整合投入资源。建立财政支持、社会赞助、费随事转、有偿服务等多元化筹措社区建设资金的投入机制。一是将社区工作经费(包括办公经费和社区工作者报酬等各项费用) 列入财政预算。依据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县区实际, 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二是对以后政府部门、乡镇转移到社区的工作职能,逐步实行费随事转,有偿服务。三是对城镇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进行提高,增加提高的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重点项目建设。四是广泛动员社区力量,采取盘活自身资源、共建共享、募捐赞助等形式,形成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五是整合所有投入社区的经费。实行多渠道进、一个管道出,统筹管理,统一使用,充分发挥资源的有效作用。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是社区自治组织建设的基础。一是增加人员配备。按照和谐社区建设要求,每个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应不少于6人,除社区“两委”成员外,社区需要增加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向乡(镇) 政府申请,民政部门牵头,财政、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开选聘。二是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出台社区工作者报酬福利待遇有关政策,社区工作者的报酬实行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工资结构,实行工作业绩的定量考核,使社区工作者的报酬不低于城镇职工工资水平。三是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实践和定期培训,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至 5天,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并逐步实行社区工作者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四是从大学毕业生中招聘人员进社区工作,从根本上提高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整体素质。五是从辖区的改制企业单位留守人员中挑选能力较强的到社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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