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标准;决定中心的分立、合并、终止。Р校委会主要职能:宣传和协调职能;审议和决策职能;咨询和倡议职能;评议和监督职能。Р校长负责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执行理事会的决定,落实校委会的决策;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中心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中心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负责中心日常管理等工作。Р校办室负责校务协调、人事、档案,中心计划、总结、报告等公文起草送达,对外联络、收、发文件、通知等工作。Р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管理、学籍管理、证件核发,教育教学职能部门管理及教师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中心教育、教学的科学研究和课题研究管理工作;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统筹安排专业组和班主任等工作。Р总务处负责中心卫生管理、安全设施添置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工作和基建、后勤、教辅设施的硬件管理等工作。Р招生办负责中心招生宣传、接送新生和学生跟踪服务等工作。Р 十一、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个人出资和学费,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专用银行帐户。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分别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Р本人是一个对民办教育具有浓厚感情且有十年民办教育经验的待业青年,为了自己创业和解决更多人的就业创业问题,愿意投身于民办教育,秉承“围绕学生办中心,围绕课标开课程,围绕课程抓教学,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型人才”的办学理念,以创造社会效益为突破口,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社会需要出发,勤勤恳恳,求真务实,诚信办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为国家的民办教育做出贡献。恳请贵局批准为盼。Р特此报告Р附件: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Р申办人:______Р二0一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