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院部,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Р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部门,医院不安排安技措费用。Р第十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Р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院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书记、行政副院长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Р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整改。Р 对于重大隐患,要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内容:Р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Р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Р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Р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Р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Р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Р 三、安全生产部门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Р 四、医院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Р五、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Р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Р第十二条作业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Р第十三条本制度字发布之日起执行。Р xxxР 2015年4月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