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村水上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安徽省乡(镇)客渡船舶交通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乡政府下达我村水上交通事故零指标控制,为抓好我乡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对本辖区渡口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具体责任如下:Р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安全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本辖区内水上安全。Р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促船舶使用单位和个人认真执行水上安全法规。维护辖区内水上交通正常秩序。Р三、认真宣传安全航行知识和水上交通法规,重大节日应派专人现场维护渡运秩序,保证安全渡运。Р四、加强对客挂机船的安全管理,协助办理各类证照,做到合法营运,对未加入客运组织的客挂机船要迫使其喷上“农用自备船”字样,严禁参加营运。Р五、协助交通、海事、政府部门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组织本辖区的船舶及驾机人员参加港航监督机关主办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对上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处理纠正。Р六、认真组织落实渡船更新改造资金筹集,有计划地完成本渡船更新,确保渡船保持适航状态。Р七、积极做好现场管理,严禁渡船超载,渡工替代,确保渡船上有救生设备,若遇大风、大雨、大水和其它恶劣天气,立即停止渡客。Р八、各渡口在经营中若发现安全隐患时立即向村委会报告。Р九、2012年各村水上交通事故报告死亡数控制指标为零。РXXX XXXР签字签字Р2012年月日 201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