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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峡音乐节招商计划书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103KB

文档介绍
赞助商名称,并阐述赞助商支持海峡摇滚音乐节的原因,关于赞助商的品牌或LOGO 露出不少于30 次;电视媒体:画面中体现赞助商现场LOGO 或名称不少于20 次;网络媒体:文字、图片及视频体现赞助商名称或LOGO ,露出不少于50 次;户外广告:户外看板重点体现赞助商名称及LOGO ,露出不少于15 面;新闻发布会:新闻采访区背景板显著位置体现赞助商名称及LOGO ;印刷回报:所有印刷(海报、手册、门票)均体现赞助商名称及LOGO ;独享1P 演出手册广告;实物回报:获赠海峡摇滚音乐节门票100 套或200 张;战略合作回报现场体现:演出舞台幕墙布置中体现企业名称和LOGO ;现场醒目位置放置二块企业相关宣传广告看板;现场草坪可安放企业品牌置入性广告;现场大屏幕滚动播放企业的电视广告、专题片等(由企业提供);企业可捐赠带有企业名称与LOGO 的纪念品或物品分发给现场观众;音乐节现场组委会安排两名礼仪小姐在内场入口处发放企业宣传材料;企业可自备手持宣传展板,在不影响演出观看的情况下,自行举牌;现场开辟“赞助商主题展示区”(不少于30 平方米),由赞助商根据自身品牌特点要求制定活动推广方案(组委会审核,企业自行实施);主持人现场感谢赞助商对本次音乐节的大力支持;企业具有行业具有唯一性;与本次活有关的一切活动,均可作为赞助企业推广自身形象及产品服务之媒介;根据企业公关活动实施互动。指定回报Р●赞助企业享有2010 海峡音乐节之指定产品之权利,并享受此指定之终身荣誉。●在音乐节所有硬性广告、各级相关新闻媒体,如电视台、电台、报刊、互联网等的宣传活动中,突出体现赞助商名称和LOGO 。●多家媒体以各种形式、多角度、多方位、大批量的对此次品牌性演出活动做宣传报道,体现企业名称和LOGO 。●含有音乐节演出乐队肖像的音乐节宣传资料,赞助企业可在活动前期宣传限定的时段内,于自身的广告宣传中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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