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工作的审计Р根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会计基础工作的审计,应主要抓好下面四项工作:Р1、审查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是否符合会计法规中规定的有关标准。会计主管人员是否具备具体的任职条件,是否做到下岗位设置、轮换、不相容职务的配备、回避。会计工作交接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以及培训情况是否符合要求。Р2、全面审查会计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遵循了财会法规;重点检查有无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账簿及设置账外账的情况;审查能否按照原始凭证及记账凭证的各项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审查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是否科学合理,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审查会计档案的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会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各报表之间、报表各项目间对应关系是否一致,报表附注及说明是否项目齐全、手续完备、报送及时。审查会计核算是会计基础工作审计的重点。Р3、审查会计监督。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以及对会计账簿的监督是否到位,对各项实物、款项的监督是否做到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对财务收支实行监督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标准。对会计报告的监督是否有效,对其他经济活动是否认真进行了监督以及能否认真配合搞好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Р4、审查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根据国家会计法规和本单位实际需要,是否健全了内部会计管理体系:包括工作职责、权限、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等。审查单位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以及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收支审批、成本核算、财务分析等基本制度的内容,审查其是否正常执行。Р以上四个方面的审计,在具体操作中可采取专题审计的方法,找出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提出审计报告和建议。促使单位加强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Р(作音单位:山东全家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