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湄潭县农村居民点用地特征分析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66KB

文档介绍
四个乡镇人均用地超过国家标准下限的29m2、24m2、21m2和llm2。从户均用地来看,整理潜力最大的五个乡镇依次为鱼泉、新南、天城、抄乐和兴隆,户均用地分别为1041m2/户、664m2/户、650m2/户、647m2/户和570m2/户,分别是国家标准规定的山区丘陵地区200m2的倍、倍、倍、倍和倍。整理潜力居中的五个乡镇依次为高台、马山、石莲、洗马和复兴,户均用地分别为569m2/户、511m2/户、501m2/户、492m2/户和475m2/户,分别是国家标准的倍、倍、倍、倍和倍。整理潜力最小的五个乡镇依次为永兴、茅坪、西河、梅江和黄坝,户均用地分别为456m2/户、450m2/户、400m2/户、341m2/户和175m2/户。除黄坝镇外,其他四个乡镇户均用地分别是国家标准的、、和倍。5乡镇用地个体差异大,区域差异相对较小,整合空间大从全县十五个乡镇来看,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分布参差不齐,并且既有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也有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用地人均最低的为58m2(黄坝镇),户均最低的为175m2(黄坝镇),人均最高的为336m2(鱼泉镇),户均最高的为1041m2(鱼泉镇);人均用地方差为3386,离散系数为,户均用地方差为36304,离散系数为。从全县三大区域来看,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程度分布区域差异相对较小,并且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82m2o湄潭县县域区位划分为北部丘原区、中部平坦区和南部山地生态区。北部丘原区包括西河乡、马山镇、复兴镇和洗马乡,中部平坦区包括永兴镇、梅江镇、黄家坝镇、鱼泉镇、兴隆镇和天城乡,南部山地生态区包括高台镇、茅坪镇、新南乡、石莲乡和抄乐乡。用地人均最低的为149m2(北部丘原区),其次为154m2(中部平坦区),最高的为178m2(南部山地生态区)。三大区域人均用地的方差为234,离散系数为,户均用地的方差为3340,离散系数为。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