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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登记信息网络报告工作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Р Р 1、乡镇以上医疗机构为死因信息网络报告的责任单位,对《死亡医学证明书》及副卡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平台上的《全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Р 2、死因监测管理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逐项认真审核,如发现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问题,立即向报告人进行核实、补充或订正,必要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Р3、死因网络直报人员,收到《医学死亡证明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网络直报。Р4、在进行网络直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主要职业、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直接导致死亡的原因或情况、根本死亡原因、最高诊断单位、最高诊断依据、填卡医生、填卡日期等信息。对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要打开“调查记录”栏,填写病人生前症状、体征、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及诊治经过等。Р5、网络直报人员应保障网络直保系统有关设备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计算机功能正常发挥。经常检查直报系统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Р 6、网络直报人员应对网络直报系统的帐户、密码等资料妥善保管,密码每月至少更改一次,一般应在8位以上,应有数字与英文字母组合,并严格保密。Р死亡病例自查与奖惩制度Р1、各医疗卫生机构死因监测人员、临床医生、村医为死亡病例报告责任人,不得因任何原因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Р2、建立死亡病例登记本、自查登记本和工作日志,单位及科室负责人每月自查一次,死亡病例报告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自查一次,自查情况要有完整自查记录。Р3、对查出有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进行补报。Р4、对查出的漏报、缓报、瞒报死亡病例要查找原因,追究责任,并按质控细则予以经济处罚,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Р5、对实习、进修和新参加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死亡病例报告的岗位培训。Р6、对死亡病例报告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予以奖惩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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