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条例》有关规定: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时,应没收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B)倍的罚款。 Р A、1-2 B、3-5 C、7-9 D、10 Р 34、 我国现行的《化妆品卫生规范》严格限制化妆品中的汞含量:每公斤应小于或等于(D) 。 Р A、10毫克 B、2毫克 C、0.5毫克 D、1毫克 Р35、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ABCDE)化妆品РA、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РB、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РC、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化妆品;РD、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 РE、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Р36、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每(D)年重新审查一次。РA、1 B、2 C、3 D、4Р37、化妆品广告禁止出现下列内容:(ABCD)РA、化妆品名称、制法、成份、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的;РB、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РC、宣传医疗作用或者使用医疗术语的;РD、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绝对化语言的;Р38、化妆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有(ABCDE)РA、产品名称 B、生产企业名称与地址Р C、日期 D、许可文号 E、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南Р39、经营企业索证至少应当包括(ABCDE) РA、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РB、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РC、化妆品行政(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备案登记凭证; РD、化妆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РE、进口化妆品的有效检验检疫证明。Р40、经营企业索票至少应当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ABCD)РA、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РB、生产日期/批号 C、保质期РD、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