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及相应的注意事项。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可与装修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Р七、业主或使用人应督促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Р(一)按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的有关装修内容施工,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Р(二)严格执行本市住宅装修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遵守施工作业时限,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8:00时,午间12:00至14: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钻、锯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活动;Р(三)搬运装修建材时不得妨碍其它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通行,不得造成公共部位的损坏和污染,住宅装修施工废弃物,应装袋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确保沿途清洁;Р(四)装修施工时,应做到文明规范施工,不得造成下水道堵塞和损坏、墙面、楼面等渗漏水;Р(五)施工人员在从事住宅装修施工期间应接受物业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Р(六)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设备,Р八、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完毕后,应当将小区临时出入证交还物业管理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Р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房屋装修活动进行日常的巡视、监督和检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资料。Р十、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规劝无效的,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使用人按《业户手册》、《业主公约》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业管理公司对规劝无效的装修施工单位,可根据《住宅装修管理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Р十一、房屋装修违反房管、规划、环保、绿化、城建、公用事业、市政、环卫、消防管理等规定的,由物业管理公司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