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做好每一项细微的工作。在人、机、料。法、环等各个环节对工程质量实施全面控制与管理。Р3.3 加强成品保护Р 制定各种措施,对己完成或正在施工的项目区域设备进行防护,对员工进行教育,对产品采取隔离、覆盖、包装、标识等办法,防止产品损坏、污染、变形、变质,保证产品外观和内在质量。尤其是对于与土建单位存在交叉施工作业部位的成品保护应成为本工程工艺质量控制的重点,防止受潮和二次污染,确保竣工时设备以良好的面貌移交。Р四、基础验收、设备就位Р4.1 基础验收及处理Р4.1.1 设备安装前应对混凝土设备基础的施工进行检查验收。除按有关建筑规范规定外,尚须符合以下要求:Р设备基础的标高、中心线、水平度、垂直度及埋设件与预留孔部位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其表面必须平整密实,不得有缺陷(①设备安装前基础必须铲平,平面应均匀分布,垫铁处尚需铲平。②整体式的设备基础强度到80%,框架、条形等形式的设备基础强度达100%,并经隐蔽检验合格后,方许按设计规定铺抹防腐或安装设备、构件。)Р(1)基础移交时,应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及测量记录,在基础上应明显地画出标高基准线及基础的纵横中心线,重要设备的基础应有沉降观测点;Р(2)对设备基础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裂纹、蜂窝、空洞、露筋等永久性缺陷;Р(3)按有关土建基础图及设备的技术文件,对基础的尺寸及位置进行详细复测检查,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要求,上述各项若不能满足技术规定要求时,对于检验结果呈报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改正,直至达到规定的要求,再进行设备安装;混凝土表面已铺抹防腐层的,均必须保持干燥,不得受潮、受冻。主要设备安装后,应观测建筑沉陷情况,下沉不均匀度不得超过设计规定。Р4.1.2 设备基础二次灌浆必须捣固密实,不得有瀑灌或空隙现孔;设计无规定时,灌浆所用的混凝土应高于基础混凝土标号一个等级。Р4.1.3 设备安装前应符合以下要求,并经检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