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资料管理Р全校统计资料、统计报表由综合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各基层部门在向上级机关和学校提供统计资料、报表的同时,必须报综合统计负责人一份。Р一、实行统计报表审核制度。综合统计机构上报的统计资料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各基层部门上报的统计资料、报表,经部门领导签字交学校综合统计负责人审核,由主管校长签字后上报。Р二、由综合统计负责人报送的统计资料、统计报表年终送档案室统一归档管理。Р三、全校统计数据归口学校综合统计,避免数出多门。学校各级领导制定政策、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工作成效;进行奖励和惩罚、发布信息、上报资料、发表文章需要统计资料时,必须以综合统计负责人签章提供的统计资料为准。Р四、统计负责人必须严守保密和借阅制度,保管好历史、现行的各种统计数据和资料。Р第四章奖励与处罚Р一、兼职人员除完成日常本职工作以外,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统计工作,学校可视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Р二、对统计工作人员奖励与处罚除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者予以奖励;凡有第三十二条行为之一者,按规定予以处罚。Р统计员岗位职责:Р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水平,加强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的提高。Р二、能从整体出发,大局着眼,团结协作,开创性的做好本职工作。Р三、负责数据的录入和统计。对日常工作,做到全面掌握,心中有数,合理安排,准确度高。Р四、认真贯彻国家、教委、学校的有关政策、法规。Р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数据安全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Р六、配合科室各组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及上级领导下达的临时任务。Р七、按月对工作进行汇总和总结,书面报告给数据组组长。Р八、数据出现差错(不论正差或逆差),造成的损失从其岗位津贴里扣减。一月超出三处,加扣当月岗位津贴的10%。Р九、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