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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农作物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5 |  大小:80KB

文档介绍
危害记录、在区内未有发生记录的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并且出现扩散蔓延,经风险分析,对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构成较大威胁;或发生区内已有发生的国内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迅速蔓延,经风险分析,对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构成较严重威胁。4应急处置4.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接到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报告并经核实后,立即按规定报告,并报请区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4.2信息报告镇(街)或区农业部门发现病情,24小时内将病情报告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派出专家组到现场取样鉴定、核定情况后,办公室做出防控方案,并将事件情况报区政府和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4.3先期处置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镇街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作出快速反应,组织救援队伍和事件处理人员及时赶赴现场进行先行处置,迅速控制事件和事态发展,协助开展防控,降低危害。4.4应急防控措施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发生后,各镇街及相关单位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由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防控工作,并实施相应的应急防控措施:4.4.1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做出决定;4.4.2及时组织和聘请专家赴灾区,指导防控工作;4.4.3领导小组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之后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4.4区财政部门及时下拨应急防控资金;4.4.5对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采取应急防控措施,包括隔离防控:对疫情发生点实施检疫封锁,切断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和蔓延渠道。未经批准,禁止目标有害生物寄主或可能携带该有害生物的产品调出疫区。实地监控:植保植检机构向疫情发生地派专人实地跟踪监测,并随时向农作物重大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监测信息。执法检查:区农业执法部门严格执法,严防疫情蔓延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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