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赴灾区指导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工作。4、市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对灾情进行会商、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切实做好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新闻宣传工作。5、市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区(市)全力做好防控工作。6、根据区(市)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向农业部和省申请农业重大灾害资金和物资支持,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及时下拨中央、省、市农业重大灾害资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保障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物资的调运供应及协调生产。交通运输部门加强防控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做好运输保障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防灾减灾物资及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和灾情发生后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及时组织医疗卫生队(组)赴灾区协助开展灾区防疫、疾病救治和农药中毒急救等工作。市气象局及时提供农业有害生物发生区域的天气实况及趋势预报。7、市指挥部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要求各负其责,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响应终止:防控应急工作结束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指挥部指挥长决定终止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对农业生产构成较大威胁的有害生物,预测发生程度达5级,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30%-40%;或预测发生程度达4级,发生面积占播种面积的50%以上,全市直接经济损失达0.3亿元;检疫性或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在局部暴发危害,并有扩散趋势的。启动程序:灾害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向指挥部提出进入三级响应建议,由市指挥部副指挥长决定进入三级响应状态。响应措施:由市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重大有害生物抗灾救灾工作。1、灾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值班力量和实行日报告制度,立即开展以下工作:(1)与有关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灾害信息;(2)立即向农业部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灾情;(3)向灾区紧急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4)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