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表,没有登记表的视为未做到一案一卡,扣1分。Р3、没有发生法律服务质量问题的,4分。Р考评办法:查看合伙人会议纪要或决议、或相关会议记录、业务档案等材料,并参考省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律师量化考核情况。检查所内是否存在《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存在情形之一的,扣2分,扣完为止。凡法律援助刑事案件量化考核达不到合格等次的,此项不得分。Р(九)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2分)Р1、15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小组,或15名以下执业律师的律师事务所指定专人负责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并有具体审查措施的,1分。Р考评办法:查看合伙人会议纪要或决议、相关会议记录、业务档案等材料,没有专人或小组负责的,扣0.5分;没有具体审查措施的,扣0.5分。Р2、没有发生《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执业利益冲突事项的,1分。Р考评办法:向省律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了解,个别谈话。发生《海南省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执业利益冲突事项之一的,扣1分。Р(十)投诉查处制度(3分)Р1、专人负责投诉查处,并按规定认真调查处理的,2.5分。Р考评办法:通过省律协、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查看合伙人会议纪要或决议,或相关会议记录,投诉登记本等材料。没有设专人负责投诉查处的,扣0.5分;没有规范的投诉登记本的,扣0.5分。所内有投诉的,对投诉案件没有按规定进行认真调查处理,未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的,扣1.5分。Р2、设立投诉电话的,0.5分。Р考评办法:实地察看,没有将投诉电话在所内显要位置公布的,扣0.5分。Р(十一)按规定进行内部管理十项制度落实情况整改的。(2分)Р考评办法:查看上一年度主管司法行政机关给所里的检查考核情况反馈意见,在内部管理十项制度落实情况方面未针对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