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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部负责人管理规定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179KB

文档介绍
现金净流入Р单项指标得分=6月考核得分*20%+12月考核得分*80%Р单项指标的总分不超过±20分,两项指标的总分不超过±30分。Р兑现系数Р竣工项目在合同约定结算期内或竣工备案后一定时限内(两者以时限长者为准),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的,根据完成时限决定兑现系数,具体如下:Р1年内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兑现系数=1;Р2年内(含2年)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兑现系数=0.7;Р3年内(含3年)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兑现系数=0.5;Р超过3年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兑现系数=0。Р已结算项目历年所扣奖励Р对于已结算项目历年所扣奖励兑现的前提条件Р项目必须完成竣工结算和分供商结算,并且项目经公司财务资金部等相关部门审计核算,完成公司下达的上缴利润指标;Р原则上已结算项目应在除保修金以外的所有工程款回收后,公司方可奖励兑现;如果项目完成结算时质保期已到,则应按合同约定回收所有应收工程款。Р兑现说明Р奖励实行封顶制,每个事业部(不含项目)的年奖励总额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其中:事业部负责人的奖励年薪不超过200万元,事业部其他人员(指个人)的奖励不超过25万元,公司各部门和未承担经营指标的助总及以上管理人员的奖励不低于奖励总额的10%。Р本年度已结算项目历年所扣奖励兑现时,与事业部年度现金奖励合并核算并兑现,同时按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实行封顶制。Р如遇实现超额上缴额较大的情况时,由事业部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研究,报公司常务会审议后,可调高限额。Р奖励分配Р事业部奖励总额分配范围包括:事业部负责人、事业部助理,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具体分配方案由事业部负责人商公司相关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核后,由综合管理部发放。Р项目部人员不参与事业部奖励总额的分配,项目部人员的奖励按照Р奖励与处罚Р奖励措施Р当事业部完成上缴利润指标时,除享有奖励年薪外,事业部其他人员优先提薪、提级、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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