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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马村村庄道路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7KB

文档介绍
50米道路进行亮化工程项目建设,具体方案如下:Р一、成立亮化工程领导小组Р组长:李远军、李继寿Р副组长:彭力Р成 员:苏以军、岑起明、劳英洋、冯顺昌、康秋平Р下设办公室在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苏以军兼任,具体负责亮化工程选址、招投标,施工建设和协调组织验收等工作。Р二、项目内容Р驿马村委办公地点前150米道路实施亮化工程,安装电路灯26盏。Р三、建设原则Р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村委布局结构确定安装位置和路灯安装数量。Р 2.质量为先,规范建设。统一质量标准,严格施工验收,如期安全竣工。Р 3.严格管护,高效运行。统筹解决管护费用,建立长效运行管理机制。Р 四、投资及资金管理Р总资金投入4.25万,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Р五、工程招标和实施Р施工单位由驿马办亮化工程领导小组选定,选定的施工单位对安装路灯的道路进行实地勘察,按照总投资的金额做好路灯安装的预算,并签订施工合同,按合同的规定组织施工队伍实施。Р六、目标任务Р2017年底完成驿马村(驿马村委办公地点前)150米长的道路亮化任务,实施进程安排驿马村亮化工程分四个阶段实施:Р(一)准备阶段(2017年9月31日前)。根据海城区下达任务村数确定亮化任务,成立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领导小组,领导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组建工程质量监督队伍。Р(二)施工阶段(2017年10月15日--11月30日)。施工单位按合同及施工方案要求进行亮化工程施工,办事处、村委会负责亮化工程质量监督及施工协助配合工作。Р(三)检查验收整改阶段(2017年11月30日-12月10日)。驿马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实行村级质量验收,区级项目验收,市联合抽查。亮化工程竣工后,由工程质量监督队伍组织对路灯亮化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报《工程质量验收单》及验收相关材料,向办事处报送质量验收情况,按规定统一由办事处向区住建部门申请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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