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查。Р市教育局资金科对各县市区及学校进行随机检查。Р抽查程序:Р1、确定拟抽查县市区及学校名单,对拟抽查县市区和学校进行随机编号。Р2、确定拟检查人员名单。按照行政管理、督查检查人员两类分别建立随机抽查名单,并按类别进行随机编号。Р3、确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采取随机搭配的方式,抽取21所学校作为抽查对象,根据检查人员名单随机选派一名行政管理人员、一名督查检查人员承担现场检查指导的任务,以上程序进行记录。Р4、开始检查。随机抽查检查组立刻对检查对象进行检查。Р检查工作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进行,检查方法为听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检查。Р八、检查内容:Р1、县市区教育经费的落实和保障情况;Р2、县市区及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Р3、县市区及学校的各项开支是否严格按年初学校经费预算计划执行;Р4、县市区及学校经费使用是否存在挪用、移用、挤占和截留的情况;Р5、县市区及学校收费监督检查情况;Р6、县市区及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Р九、结果运用:Р1、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和《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等规定,下达监督意见书,予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划向上级部门报告,递减下年经费额度。Р2、检查结束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市教育。Р3、市教育局对随机检查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县市区及学校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录中。Р十、文件归档及管理Р1、归档内容: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规则;抽取规则;现场随机抽取会议各项资料;现场检查的记录、监督笔录意见书、检查结果、检查通报(含文字材料)。Р2、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资金科负责、市教育局监察室协助完成抽查事项清单、学校及检查人员目录库、抽查规则、现场抽取各项经费材料及检查通报等材料;市教育局资金科负责现场检查的各项资料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