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建议;Р6)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及改进意见和建议。Р对内不能控制建立和执行有效性评价包括两方面内容:Р一是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侧重于单位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Р1)内部控制建立的合法性,即行政事业单位在对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是否做到以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为前提,以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以及《某某某学校内部控制规范》作为依据。Р2)内部控制建立的全面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覆盖了所有经济活动、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和相关工作任务都具备约束力。Р3)内部控制建立的重要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重点关注了单位的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Р4)内部控制建立的适应性,即内部控制的建立是否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地调整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Р二是对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主要侧重于业务层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Р1)各个业务控制在监督检查期内是如何运行的。Р2)各个业务控制是否得到了持续、一致的执行。Р3)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了有效执行。Р4)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Р4、提交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对拟采取的整改计划和措施作出决定,以改进单位内部控制。Р5、应用自我评价报告。自我评价报告应当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和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员的依据。Р对于执行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提出表扬表彰,对违反内部控制的部门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对于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根据单位负责人的要求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责任部门或岗位及时整改,并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已经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