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而“圆满”的秩序,是完全有可能说出类似的话来的。问题是在于他说这些话时的态度与口吻。象上面这样的态度与口吻,恐怕是很难使人不受到迷惑的。作者应该使这些话成为对周朴园的伪善本质的更深一层的揭露,而这里却似乎是在肯定周朴园的忏悔心情了。这应该说是作者的一些弱笔。而这些弱笔的出现,并不是由于作者艺术表现能力方面的欠缺,而是与作者当时思想上的弱点直接联系着的。Р在作者当时的世界观中,占主导地位的是民主主义与人道主义的思想。这种思想有它的进步性,也有它的局限性。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他对当时那种人压迫人、人剥削人的现象,感到极大的愤怒和不平,所以他在作品里能够对充满这种现象的当时的社会,作出深刻的揭露与尖锐的抨击。但是,停留在这样的一个思想水平上,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不可能有深刻而明确的认识的。因而,他虽然对社会的真实情况,有敏锐的感觉和强烈的爱憎,但究竟应该怎样正确地对待、批判这种现实,就有些茫然了。因为,正确地对待和批判的能力,是只有在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才能具备的。他对周朴园这个人物,应该说是了解得相当深的,他洞察他的肺腑,在他的笔下,这一人物的精神面貌可以说是展示得非常清晰了。但究竟应该怎样来评价这个人物呢?这个人当然决不是什么值得同情的好人,而是一个应该被批判、被否定的人物,这一点对曹禺来说,也是不成问题的。但批判应该掌握什么样的分寸?否定应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这在曹禺,恐怕就不是很明确的了。而且,在他当时的世界观中,或多或少还存在有资产阶级的人性论思想,他就自然更加不能彻底否定周朴园这样一个人物了。在鞭打他的时候,他就免不了有一些手软,甚至给他以某种程度的Р“曲宥”,象他在《日出》的跋文(初版本)中提到潘月亭、李石清时所说过的那样。而周朴园这种“天良发现”式的悔罪的声调,正是作者的手软的表现,正是作者对他作了某种程度的“曲宥”的表现。Р1959年9月写 1961年9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