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氛机加香合同书甲方:乙方:乙方应甲方申请,为甲方提供酒店大堂加香、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双方约定事项:1、服务项目:香氛机管道加香2、服务地点:3、服务时间:从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4、服务费用:人民币(元整)¥元5、服务范围:6、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每个月的月终为一个月,次月的一号结清上月账款二、乙方应遵守事项:1、乙方为甲方提供台(型号五千立方100V240VC)的香氛机供甲方使用,乙方必须保证大堂的香气24小时的供应正常,如出现机器故障,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委派工作人员进行修理,并保证香氛机的正常使用,如乙方无法在规定的48小时内修理好香氛机,使香氛机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的费用扣除乙方超出维修时间的费用(按每天元)扣除。2、甲方认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员不适用,并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乙方给予调换。三、甲方应遵守事项:1、甲方必须如实的按照上述说明使用面积、项目。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香氛机(型号五千立方100V240VC),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香氛机改装或拆卸,如若造成损坏,甲方必须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按每台香氛机元,赔偿给乙方。3、甲方不得随意擅自增加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工作。如需增加,应得到乙方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适合增加报酬。4、合同答署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对其另一方的服务,造成的损失由终止方负全部责任。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约日期: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