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樟树购销合同甲方: 贵阳乌当区兴盛种植中心(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贵阳花溪登高坡苗木种植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乙方采购香樟树,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 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香樟树 5000 株,每株单价为 240 元。合计为: 壹佰贰拾万元整( 1200000 ) 2011 年 7月 18甲方预付合同总额的 30% ,人民币:叁拾陆万元( 360000 ),余款在全部货物验收完毕 30日内,付清剩余 70% 余款, 人民币:捌拾肆万元( 840000 )。二、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香樟树保质保量准时送达甲方装车地点并送装上车。三、规格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成型香樟树一颗, 规格为胸径大于 10CM ,树杆高于 3M,树杆通直,根冠大于等于 50CM ,保证 100% 成活。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桂花树验收装车后即与乙方结算支付树款。五、桂花树质量:乙方保证所供桂花树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桂花树,甲方立即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款项。六、违约责任: 1、乙方若所供香樟树未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按所余款项的 10% 支付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时支付香樟树款,每日按需付金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七、争议解决方式合作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八、有效期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有效期从2011 年7月15日至__2012___ 年7月15日。九、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另行签订合同或补充合同。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